2018年3月12日 星期一

經濟03-02效用的意義與法則

3-2.1效用(Utility)

意義

一定時間內,消費者使用財貨所獲得的滿足程度,是主觀感覺,因人、時、地、物而異。

衡量

方法

計數效用分析法

(Cardinal Utility Approach)

又稱為邊際效用分析法。假設效用是可測量(可用數字表示、計算),數字大小即為效用大小。

提出者:孟格爾(C. Menger)、華拉斯(Leon Walras)、耶芳斯(William Stanley Jevons)

序列效用分析法

(Ordinal Utility Approach)

又稱為無異曲線分析法。假設效用是不可測量(無法用數字表示,但可排列順序),偏好順序即為效用大小。

種類

總效用TU

(Total Utility)

一定期間內,消費某財貨若干數量所獲得的全部效用。

TU=ΣMUAU×Q

消費數量↑→TU先↑後↓

邊際效用MU

(Marginal Utility)

變動一單位財貨的消費,使總效用變動的數量。

MUΔTU÷ΔQ

消費數量↑→MU遞減

平均效用AU

(Average Utility)

平均消費一單位財貨的效用。AUTU÷Q

最初效用

消費某財貨若干數量所獲得的全部效用。

負效用

又稱為反效用。當達最大滿足時,仍繼續消費,使總效用不增反減。

 

3-2.2邊際效用遞減法則(The 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Utility, 又稱為邊際效益遞減法則、邊際貢獻遞減)

意義

其他條件不變下,在一定時間內,消費者繼續增加某財貨的消費量,TU會繼續遞增,但MU有遞減的傾向。

原因

1.慾望強度遞減:慾望強度會隨消費量的增加而下降。

2.財貨具多種用途:財貨用途愈多,邊際效用遞減速度愈慢。

MUTU關係

MU0 TU遞增

MU0 TU最大

MU0 TU遞減

 

3-2.3價值的矛盾(Paradox of Value):水與鑽石的矛盾

提出者與解釋

提出者:亞當斯密。

解釋:邊際效用學派。

矛盾處

使用(實用)價值高,不一定交換(市場)價格高。

比較

 

數量

用途

價格

TU

MU

鑽石

價值

 

使用價值(實用性)

交換價值(價格)

決定於

TU

MU

兩者關係

用途多→TU

價格高→MU

成語

·葛洪《抱朴子·明本》:然物以少者為貴,多者為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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